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02:30:27  浏览:840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通知

民发〔2001〕279号          2001年9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中国老龄协会: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全国民政系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7年3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政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同年5月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为民解难服务经验交流济南现场会”,8月召开了“全国民政事业单位管理牡丹江现场经验交流会”,2000年9月又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基层民政部门和民政事业单位广泛开展了以“为人民服务,树民政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窗口活动,2001年又对黑龙江、山东、广东、云南、宁夏的部分民政基层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视和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民政系统行风的好转,许多基层民政部门和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被当地评为“创建文明先进单位”,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促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成果,根据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明办〔2001〕4号)和“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深入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既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既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需要,也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把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民政部门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多项服务管理职能。建设民政优良行风,对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高昂的姿态,求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严格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把民政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二、大力加强民政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也是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内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大力加强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运用“三讲”教育的成功经验,着力教育培养干部职工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形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贯穿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始终。要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深刻认识诚实守信在职业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信用意识,增强信用观念,使诚实守信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要在民政系统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特别是民政部门管理的社区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殡仪服务机构、优抚卫生事业单位、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社会福利机构、收容遣送站等社会公益、社会福利和服务行业,以及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直属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部门特色,分别制订、完善和大力推行以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充分发挥自我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民政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三、 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行业规范化服务

实行行业规范化服务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举措。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化服务工作。对已经出台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3个执业基本规范,要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尚未制订行业规范的,要认真总结工作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使之逐步形成行业行为基本要求,条件成熟时出台行业基本规范。实行规范化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规范化服务的重要标准;要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从严治政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评自纠,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通过有效途径,认真查找在履行管理、服务、执法、监督等职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业不正之风要坚决处理和曝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民政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逐一加以解决。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抓好整改。要把行风评议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行风评议,纠正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民政新风,正确履行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要注意研究和总结行风评议工作经验,把基层单位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和提炼,逐步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制度,使民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要积极参加各地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做到上下结合、条块结合。要以民主评议行风为契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不断推进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

五、积极开展创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

为使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建 “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各地民政部门在开展规范化服务和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可以分级命名表彰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影响和带动本部门、本行业的两个文明建设。待条件成熟时,民政部将对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命名表彰。

六、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领导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活动的开展具有广泛性和长期性,需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和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的要求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各级文明办、纠风办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领导。要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和行风建设纳入民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要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与民政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融为一体,互为作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民政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使创建活动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要建立和完善创建活工作动运行机制,坚持分类分级指导。各级民政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担负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隶属于哪一级管理的,哪一级就要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指导。要充分发挥行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各级民政部门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走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要重视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性,宣传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传播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民政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匆匆脚步,商标法已颁布30周年了。30年来,人民法院在商标法实施中恪尽职守和不辱使命,能动司法和积极作为,通过依法裁判商标案件、及时明晰商标法律标准和总结提炼商标司法政策,不断丰富商标法律内涵,不断创新商标审判理论,不断强化商标权益保护,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建设的重要实践者、推动者和见证者。人民法院在商标法施行中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注意能动地和创造性地进行司法。

  一、现实迫切需要能动性和创造性司法

  商标法适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在法律条文中对号入座的难题。有些行为确有必要规制它,但似乎现行法律条文又难以对得上号,或者适用中存在缺陷和问题,于是有人不顾后果地机械适用,有人束手无策,有人抱怨法律不完善,有人疾呼要修法。其实,这些难题大多能够通过挖掘现有法律资源、妥善地适用现有法律加以解决。只要我们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善于运用经验和方法,这些问题通常都能够迎刃而解。此时,司法需要使出浑身解数,充分发挥能动性,司法也确实有相应的能力和资源把法律适用好。如卡多佐所说:“你可以用各种各样的镣铐和老虎钳束缚法律的手脚。身怀绝技的法官总能出其不意地使它获得自由。即便在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中,情况也是一样。在我们这样的法律体系中,就更稀松平常。即便在一个以法典为主的体系中,也有许多东西是法律未规定的。法典仅仅是陈述一般性原则,填补空隙是法官的工作。这时,公正之法,即达成正义之法,是法官的指南。”借用这段话来说,司法虽受各种法律镣铐和老虎钳的束缚,但总能通过出其不意地用活法律规范,解决各种法律难题。

  假如立法完美无缺,假如法律能够为各类争议提供准确无疑的答案,假如法律总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此时法律适用只是一个无需裁量的对号入座过程,法官只需要简单地在既有法律之中寻求答案就可以了。但是,这显然不是司法的真实图景。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和完美无缺,不可能随时而变,法律之中无可避免地存在大量的裁量性规范,法律的适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裁量甚至再创造的过程。卡多佐甚至说:“往往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墨迹未干的时候,一系列新的事实、新的复杂事件所施加给我们的力量就已经出现,要求我们审慎考虑,作出某些限制性规定,甚至有可能需要我们推倒已有的规定重新来过。”这本身是立法的无奈,更多的是客观上的有所不能,无论立法机关如何努力,均只能改善而无法完全改变这种局面。这种局面恰恰造就了立法与司法不可避免的权力分工,造就了立法与司法履职特点的差异。司法恰恰要接过立法的接力棒,既忠实地将法律付诸实施,又不是简单地将法律对号入座式地付诸实施和机械司法,而常常是裁量性、创造性和与时俱进性地付诸实施。商标法在施行中之所以需要不断地作出细化和解释,需要不断地澄清法律含义,需要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而不断地赋予既有规定新的含义,需要不断地检讨现有的做法,这些均是司法的这些属性所必然要求的。尤其是,诸如不良影响、不正当手段抢注等弹性较大的裁量性条款更是经常被拿来应对和解决各种新难问题。

  例如,对于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以外大批量注册与他人知名度较高或者独创性较强的在先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明显没有实际使用意图甚至在注册后即待价而沽,近来法院已不再简单地走商标权相对性的那一条路,而另辟蹊径,援引商标法有关申请注册商标要有实际使用意图(第四条含有此项意图)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进行遏制。因为,我们首先可以清楚地判断,这些行为显然具有不诚信、不正当和危害性,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简单地拘泥于除驰名商标外不能跨类别保护注册商标的制度,一条道走到黑,就无法有效遏制此类行为,但又不能公然突破法律,所以要在其他裁量性规范中寻求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油然而生的思路是,既然面对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商标法又有那么多弹性条款,总能找到一些规定对付它,总有一条规定适合它,无非是要求我们精心寻找和打破思维定式,不断地调适法律的适用。诚如卡多佐所说:“逻辑的指导道路并非一片坦途。如果将一个原则或先例推到其逻辑极致的时候,也许会指向某个结论。而另一个原则或先例遵循类似的逻辑,则可能会得出另外一个具有同样确定性的结论。在二者的冲突里,我们必须从中选择其一,当然我们也可以开辟第三条道路,这第三条道路要么是前二者合力的结果,要么是取两个端点的中间点。”“在案件的裁判过程中,会有许多类推和先例及其背后的原则出现,逼迫你对它们做出选择,但只有真正代表了最根本、最广泛的社会利益的原则才能胜出,成为最终决定裁判结果的原则。”“历史或者习惯、社会效益或无法让你抗拒的正义情感,有时候或许渗透在法律的精神当中,它会让法官产生某种半直觉性的领悟,以祛除选择中的焦虑不安而坚定地向某个方向行进。”在现实逼迫我们有效应对时,我们总能在现有规定基础上找到新出路,我们不应作茧自缚,更不会束手无策,办法总比问题多。

  二、用足用活现有法律资源

  有效解决这些法律适用难题,首先需要我们多角度、全方位地运用好现有法律适用资源,用好各种法律解释和适用方法。诚如卡多佐所说:“法律自有一针见血的直觉,紧张、灵光闪现的一刻。我们将原则、先例、类推,有时甚至是想象都收罗起来,适时地运用它们,以产生圆满达致法律目标的活力。我们的权杖一旦触及神通,决不会一无所获。”“法律工作者们会惊奇地发现:法律武器库中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即使他身入困境,只要慧眼独具,就可运用诸多原则、判例和类推来达到正义的目的。”法律适用的资源是丰富的,既有法条灵活弹性的广阔适用余地,又有法条之外的背景和基础资源。真可谓,“法律大厦中的材料具有如此多种的能力,可以根据正义的不同形式进行组合和重组。理由不难发现。”这些法律资源在法律适用中均发挥重要作用。即便有时仅仅从法条本身来看,法条似乎对于一些问题的解决已山穷水尽和无能为力,但与其他资源结合起来,往往会柳暗花明和别有洞天,开辟出另一片法律适用的余地。恰当地运用我们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运用我们的法律经验和方法,我们总能够恰如其分地破解法律适用难题。

  用足用活现有法律资源,要求我们思想不能僵化,方法要有灵活性。只要我们把握好价值取向,把握好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概念,不固守已经形成的法律标准,不凝固僵化地固守法律概念的含义,不墨守成规,坚持在实践中发展、完善和丰富法律标准与法律概念,就能够把法律用足用活。“概念只要适得其所,就是有用的,实际也是必需的。”“法律概念应从属于正义与便利。”甚至,实践上的便利比理论上的周密思虑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在商标法适用实践中,确实存在机械僵化、抱残守缺等现象。如卡多佐所说:“很多不公都源自概念上的专制。当人们将概念视为真实的存在,鲁莽地运用它们而无视逻辑对结果的限制时,它们与其说是人们的工具,毋宁是专横的主人。”

  例如,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实践中有人将其作狭隘的理解,如理解为包括商号权、版权等少数几种权利,不包括在先注册商标权,更不包括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合法权益。实践中诸如虚拟人物等之类的类似商品化权的那些权益,要么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保护,要么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而又不敢名正言顺地援引该规定。对此类权益不予保护明显不公,躲躲闪闪地保护带来的又是“忽冷忽热、变化无常的行为”。据说,这种狭窄的理解是习惯上形成的观念。但是,该条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毕竟是一种概括性规定,可以包括不特定范围的合法权益,没有必要限定其特定种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概括性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时,对于商标法已有特别规定的在先权利,按照商标法的特别规定予以保护;商标法虽无特别规定,但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属于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该概括性规定给予保护。”这种在概念上的突破性理解,可以大大拓宽其适用视野。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不适当的概念及其界定进行适当的突破,迫切的生活需求也不能容忍我们抱残守缺和墨守成规。“当某个概念将我们带得太远,或者超出了我们的接受能力,看哪,能为我们所用的其他概念正在门口守候呢。‘在规则的发展中,经常使用的吸收-排除过程,不可能止于对规则的第一次阐述,回来的判决中的表述将服从于那些无法预见的事实,这是我们法律体系的一个特殊优点。’”借用卡多佐的下面一段话,也有利于帮助我们理解:“取代这一古老规则没有侵犯任何值得保护的利益,却会使法律的发展跟上时代的发展。这种取代甚至不会引起我们的惊奇,因为早先的判例显示了该规则的荒诞,并用谨慎的言辞预言,不久以后,它将作为值得尊敬却已成昨日黄花的教条被体面地埋葬。”我们对于特定法律概念和法律标准的阐释经常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不断调整和发展变化的。变化的指挥棒是实践的需要,而不是法律适用者的任性。

  当然,由于司法是一种将法律付诸实施的活动,司法本来就是在法律约束之下行动的,人们更多地将司法想象为有明确清晰的概念、规则和前提,因而法律适用是否僵化、是否机械等不好确定界限,不好判断和把握。正如卡多佐所说:“人们渴望获得机械的、形式的检验,我从未低估这种情感。在法律的某些领域,这些检验是有用的,也是可行的。抉择的痛苦在于很难将这些领域与其他领域区别开来。我们必须忍受这种痛苦,方法的单一可能令我们撞到暗礁。变动,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它是法律必须承受的祸因。我们只有理解了法律如何发展,才有希望去把握它。”我们确实很难划分出确切的区分标准,但一般地说,只要法律适用的结果导致明显不公平、与实际不符合或者很荒谬,就要考虑这种适用有问题,需要改弦更张、放弃或者改变原有的概念或者标准,赋予原来的概念或者法律标准新的含义,甚至创设新的概念和标准。

  三、保持适当的与时俱进

  商标法具有稳定性,不能随时进行修改,更不会频繁地进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修改。但是,这种形式上的稳定性并不意味着商标法的规范都是一潭死水,概念都是僵化的,标准都是凝固的,而事实上始终都在发生具体的实质性的变化,如具体适用中赋予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新的含义,根据现实生活的新需求不断地调适法律的适用方向和标准。这就是法律适用中的与时俱进。诚如卡多佐所说:“影响可能来自新的事实,也可能因为对政策和正义的评价发生了变化,即同一事情有了另一种说法,因为对该事的现行看法至多只是一个事实,与其他任何事实都没什么两样。哪些东西受了规范或者规范以后该如何,通常由当时的智慧来决定才好。”“起源从属于目标,规则的和谐从属于生活的和谐。”亦如迪克逊教授所说:“我们需要的不是专断的自由裁量权,而是制造例外的规则——打破规则的规则,这样的规则在法律中当然比比皆是。”在商标法适用的与时俱进中,我们确实不能无视起源,但更看重现实目标;我们看重法律适用的逻辑,但更看重法律适用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够经受住实际的检验;我们看重使法律适用保持稳定性的规则,但一旦规则存在问题,我们就必须制造例外,以例外来补充和完善规则。

  商标法适用中的许多难题都是以与时俱进的态度解决的。我们曾根据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赋予抽象的法律规范以丰富具体的内容;曾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需求,适时调整法律适用标准,调适法律的具体适用,废弃已不合时宜的标准;曾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及时填补法律漏洞和空白。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43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43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交运发〔2012〕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现发布第43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2.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3.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文档附件:

附件1: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doc

附件2: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doc

附件3: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doc





附件1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金华青年 金华青年 金华青年 金华青年 金华青年 九龙汽车
JNP6140
FM JNP6127
FM JNP6126
M JNP6127
FN JNP6127
FN-1 HKL6600
CV
评定类型及等级 特大型
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三级 大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37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599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61+1+1 53+1+1 47+1+1 53+1+1 55+1+1 15+1+1
额定功率 kw ≥ 301 276 265 276 276 103
比功率 kw/t ≥ 12 13.5 13.5 15 12 19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69 69 69 66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前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00
悬架类型 A A A A A C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装置 - - 装置 - -
座间距(同向)mm ≥ 750 750 750 770 720 67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5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720 720 720 72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
卫生间(位置) 中 中 中 中 - -
CAN总线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
车桥随动转向 装置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5 0.17 0.17 0.095 0.075 -
特殊结构说明 低驾驶区 低驾驶区 低驾天然气 低驾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 亚星客车
YBL6125
H2QJ1 YBL6125H2QCJ YBL6115
H1Q YBL6101
H1 YBL6110
H1QJ YBL6935
H1CJ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2000 12000 11490 10080 10800 9345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9+1+1 49+1+1 49(47)+1+1 43(41)+1+1 45(43)+1+1 39(37)+1+1
额定功率 kw ≥ 276 247 199 176 199 170
比功率 kw/t ≥ 13.5 13.5 12 12 12 12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69 69 72 72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前中)* 前(前中)* 前(前中)* 前(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装置 装置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装置 装置 - -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50 750 720 72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720 720 68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装置 装置 - - - -
卫生间(位置) 中 中 - - - -
CAN总线 装置 装置 - - - -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085 0.15 0.13 0.13 0.055
特殊结构说明 天然气 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亚星客车 南京金龙 南京金龙 南京金龙 南京金龙 依维柯
YBL6125
H1QCJ1 NJL6908
YNA NJL6878
YNA NJL6878
YA4 NJL6118
YA4 NJ6716
DA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2000 8995 8745 8745 10960 7133
座位数+司机+导游 ≤ 53(51)+1+1 37+1+1 35+1+1 35+1+1 47(45)+1+1 18+1+1
额定功率 kw ≥ 257 170 155 162 191 107
比功率 kw/t ≥ 12 13 13 13 12 13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2 72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前
乘客门位置 前(前中)* 前 前 前 前(前中)* 前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 -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C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 - - 装置 -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 - - -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68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 - - 可调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 - - - - -
卫生间(位置) - - - - - -
CAN总线 - - - - - -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75 0.045 0.045 0.09 0.13 -
特殊结构说明 天然气 天然气 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依维柯 依维柯 上海申龙 上海申龙 福建新福达 西安西沃
NJ6556
DA NJ6486
DA SLK6902
F5A3 SLK6850
F5A FZ6120
N4C XW6122
DB
评定类型及等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中型高二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车身长度 mm 5490 4845 8975 8545 12000 1200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13+1+1 10+1+1 37(35)+1+1 35(33)+1+1 51+1+1 47+1+1
额定功率 kw ≥ 107 107 180 147 235 235
比功率 kw/t ≥ 19 19 14 13 12 13.5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0 72 72 69
发动机位置 前 前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 前(前中)* 前(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 - - - - 装置
车内通道宽 mm ≥ 300 30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C C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 - 装置 -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 - 装置 - - 装置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 -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 -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670 670 750 720 720 75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720 680 680 72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 可调 -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 -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 - - - - 装置
卫生间(位置) - - - - - 中
CAN总线 - - - - - 装置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 -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 - 0.10 0.09 0.075 0.17
特殊结构说明 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东风襄樊 东风襄樊 东风襄樊 华晨金杯 华晨金杯 华晨金杯
DFA6640
W3BDE DFA6502
W3BDA DFA6580
W3BDB SY6548
J1S3BHY SY6548
MS3BHY SY6548
G3SBHY
评定类型及等级 中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6350 5000 5750 5420 5420 542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16+1 10+1+1 13+1+1 12+1+1 12+1+1 12+1+1
额定功率 kw ≥ 100 100 100 85 102 120
比功率 kw/t ≥ 13 19 19 19 19 19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2 72 72 72
发动机位置 前 前 前 前 前 前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 -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00 300 300 300 300
悬架类型 C C C C C C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 - - - - -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 - - -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 - - - -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 - - - -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20 670 670 670 670 67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68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 - - -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 - - - -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 - - - - -
卫生间(位置) - - - - - -
CAN总线 - - - - - -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 - - - -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 - - - - -
特殊结构说明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广汽日野
(沈阳) 广汽日野
(沈阳) 广汽日野
(沈阳) 广汽日野
(沈阳) 广汽日野
(沈阳) 广汽日野
(沈阳)
SFQ6125
PTLN SFQ6115
SLG SFQ6125
SCH SFQ6125
SCG SFQ6123
SLG SFQ6123
SLH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2000 115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7+1+1 47+1+1 51+1+1 51+1+1 49+1+1 49+1+1
额定功率 kw ≥ 259 222 259 247 259 247
比功率 kw/t ≥ 13.5 12 12 12 12 12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69 72 72 72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装置 -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装置 - - -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50 720 720 72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720 680 68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装置 - - - - -
卫生间(位置) 中 - - - - -
CAN总线 装置 - - - - -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5 0.15 0.15 0.15 0.15
特殊结构说明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桂林大宇 桂林客车 桂林客车 桂林客车 桂林客车 桂林客车
GDW6117
HKC1 GL6129
HCD2 GL6128
HKND1 GL6127
HKND1 GL6127
HKC1 GL6127
HKD1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099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5+1+1 53+1+1 51+1+1 51+1+1 51+1+1 51+1+1
额定功率 kw ≥ 206 276 250 247 243 243
比功率 kw/t ≥ 12 13.5 12 12 12 12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69 72 72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 装置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 装置 - - -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50 720 72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720 68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 装置 - - - -
卫生间(位置) - 中 - - - -
CAN总线 - 装置 - - - -
车桥随动转向 - -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3 0.17 0.075 0.075 0.15 0.15
特殊结构说明 低驾驶区 天然气 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ZK6146
HNQDA ZK6146
HNQCA ZK6122
HNQ11E ZK6122
HNQ2E ZK6110
HNQ1E ZK6122
HNQ2Y
评定类型及等级 特大型
高二级 特大型
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车身长度 mm 13670 13670 11600 12000 10800 12000
座位数+司机+导游 ≤ 61+1+1 65+1+1 45(43)+1+1 47+1+1 39+1+1 51+1+1
额定功率 kw ≥ 276 276 247 247 206 235
比功率 kw/t ≥ 12 11 13.5 13.5 13.5 12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69 72 69 69 69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前后)* 前中 前中 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装置 - 装置 装置 装置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装置 - 装置 装置 装置 -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装置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50 720 750 750 75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720 680 720 720 72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装置 -
卫生间(位置) 中 - 中(后)* 中 中 -
CAN总线 装置 - 装置 装置 装置 -
车桥随动转向 装置 装置 - - - -
卫星定位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75 0.065 0.085 0.085 0.075 0.075
特殊结构说明 低驾天然气 低驾天然气 天然气 天然气 天然气 天然气
*注释:“()”表示可选配置。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续表)
厂家

车型
技术参数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ZK6122
HNQ12Y ZK6122
HNQ1Y ZK6107
H1Y ZK6127
HQ12Y ZK6122
HNQ11Y ZK6908
HN1E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二级
车身长度 mm 11600 12000 10490 11600 11600 8995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9+1+1 51(49)+1+1 43(41)+1+1 49+1+1 49(47)+1+1 37(35)+1+1
额定功率 kw ≥ 235 247 180 228 235 191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2 14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2 72 72 70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前后)* 前中(前后)* 前中 前中(前后)* 前(前中)*
车身全承载式结构 - - - - - -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B B B B B B
盘式制动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速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系统 - - - - - 装置
节能风扇散热系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后置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胎压监测报警系统 - - - - - -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20 720 720 75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680 680 680 72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汽车安全带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空气净化装置 - - - - - -

不分页显示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