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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01:40:34  浏览:88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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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1999]273号




关于发布《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轻工业厅(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水环境防治草浆造纸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特发布《草浆造纸式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草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1.制浆造纸工业是当前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业之一。为严格控制造纸行业的水污染,引导造纸行业水污染防治,逐步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此技术政策。

2.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芦苇、蔗渣、麦草等非木材纤维为原料的制浆造纸企业。

3.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需加强对造纸行业的宏观管理,依靠政策措施,调整和优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结构,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做到合理布局和规模经营,实现协调发展。

4.大力发展造纸用材林的生产,逐步提高木浆比例;扩大使用二次纤维比重;科学合理利用草浆资源原料。

二、控制目标

5.所有造纸企业到2000年底要实现达标排放,造纸行业环境污染发展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6.根据发展和环保相统一的原则,结合非木纤维制浆废水治理特点,非木纤维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治理应具备一定规模,新建麦草制浆造纸企业3.4万吨浆/年以上,其它非木浆厂5万吨浆/年以上;1.7万吨/年碱法化学草浆厂是建碱回收的最小规模。

7.坚决取缔5千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厂(车间);对现有1.7万吨/年以下的小型化学浆企业,2000底前采取治、关、停、并、转等方式完成环境治理任务。

三、技术措施

8.造纸企业在技术改造及污染治理过程中,应采用能耗小污染负荷排放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技术起点,如采用硅量较低、纤维含量较高的草浆原料。

9.造纸企业在技术改造及污染治理过程中,应采用能耗小污染负荷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含硅量较低、纤维含量较高的草浆原料及自动打包技术和少氯、无氯漂白工艺。

10.加强原料高度净化,采用两级干法备料或干、湿法组合备料等技术, 去除原料中的泥沙和杂质。

11.碱法化学浆黑液推荐采用常规燃烧法碱回收技术为核心的废水治理成套技术。

(1)高效黑液提取技术。黑液提取率85%以上。
(2)新型全板式降膜蒸发器或管──板结合草浆黑液蒸发技术.
(3)高效草浆黑液燃烧技术。
(4)连续苛化工艺技术。
(5)保持游离碱技术:采用加碱保护或高碱蒸煮,以保持进入蒸发工段黑液的游离碱浓度,达到降粘的目的。

12.半化学浆、石灰浆、化机浆废水处理推荐采用厌氧──好氧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亚硫酸盐法制浆不宜扩大发展,现有企业制浆废水应采用综合利用技术做到达标排放。

13.洗、选、漂中段废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技术。

14.造纸机白水采用分离纤维封闭循环利用技术。

15.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技术:

(1)漂后洗浆水用于洗涤未漂浆。
(2)纸机剩余水、冷凝水用于洗浆或漂白。

16.鼓励开展的废水治理技术研究领域:

(1)蒸煮同步除硅技术,以改善黑液物化性能。
(2)开发草浆黑液高效提取设备,使黑液提取率达90%以上。
(3)深度脱木素技术,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17.目前不宜推广的技术:

(1)单独利用絮凝剂处理制浆黑液。
(2)未经生产运行检验的污染治理技术(其它类型的碱回收技术和一些综合利用技术)。

附: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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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通政发〔20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2004年11月17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保障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实施规划委员会的职能,规范规划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结合南通市规划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组织
(一)规划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参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开会。
(二)规划委员会召开时,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授权他人代理参加会议。
(三)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四)规划委员会闭会期间的相关工作事项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查决定。
二、议事内容
(一)由规划委员会集体讨论审议的内容:
1.城市发展战略及重要基础性规划;
2.应当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分区规划、各专项(专业)规划、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县(市)城镇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3.市、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南通市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措施(草案);
5.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
6.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及设计方案;
7.年度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经费预算及其他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上述项目在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前,一般须经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论证评审,并提出相关意见提交规划委员会参考。
(二)规划委员会闭会期间由规划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审查决定的内容:
1.城市规划区内2公顷以上的各类公共建筑、所有由地方财政投入的各类项目选址;占地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以上的各类工业项目选址;
2.10公顷以上居住小区的修建性详规;濠河、狼山风景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内1公顷以上的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重要的单体建筑方案;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高度超过24米的各类建筑方案;
3.投资超过1千万元以上重要的城市桥梁、道路、广场、大型城市公共绿地的规划方案;重要城市节点雕塑方案。
实施性规划方案一般应进行方案竞选,并须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和市规划局技术审查意见,报规划委员会分管规划建设的副主任初审。
三、议事程序
(一)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就拟审议项目议题向规划委员会主任提出建议方案,并报送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方案确定后,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议日程、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前5日以上发送参会委员。
(二)会议召集人按会议日程主持会议,到会委员符合法定人数时会议即可召开。规划委员会坚持回避的原则,凡审议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申请回避,亦可根据需要在表决时回避。
(三)会议召集人可视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有关部门或机构派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如需进行最后表决,所有列席会议的代表均须在表决之前退出会场。
(四)规划委员会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规划委员会主任确定,到会委员有三分之二同意即为表决通过;经委员会主任同意,规划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通过文件传阅的方式开展工作,获得规定人数以上的委员书面同意通过的决议,与委员会会议方式通过的决议效力同等。
(五)规划委员会决议纪要由委员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签署。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在规划委员会闭会期间审查的项目,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查同意后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四、议事要求
(一)各位委员应按规定参加规划委员会会议,妥善处理工作矛盾,每位委员出席率不得低于75%。
(二)各位委员必须提前熟悉审议项目的有关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城市发展负责的科学态度,积极参与审议工作。
(三)各位委员在审议工作中,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对表决事项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坚决执行,并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规划委员会会议资料属于内部文件,参会委员应妥善保管,会后须将会议资料交回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处理。若会议资料被列为机密文件,则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五)有关规划委员会会议资料的查询,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答复,委员不得透露会议的详情和内容。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披露。


教育部关于印发《留学中国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留学中国计划》的通知

教外来〔201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来华留学工作进一步发展,我部制定了《留学中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留学中国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留学中国计划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来华留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使我国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家。建立与我国国际地位、教育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来华留学工作与服务体系;造就出一大批来华留学教育的高水平师资;形成来华留学教育特色鲜明的大学群和高水平学科群;培养一大批知华、友华的高素质来华留学毕业生。
  二、主要任务
  到2020年,全年在内地高校及中小学校就读的外国留学人员达到50万人次,其中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留学生达到15万人,根据国家战略和发展需要,逐步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来华留学人员生源国别和层次类别更加均衡合理。
  三、指导思想
  统筹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推进来华留学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中国教育的国际品牌。
  四、工作方针
  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五、发展思路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来华留学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分省市制定发展规划,分类指导。完善来华留学的服务机制与监管体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和参与来华留学教育。
  六、政策保障
  不断完善来华留学政策、法规、制度。明确政府、来华留学教育机构和留学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来华留学工作依法、科学、规范,营造来华留学工作良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有利来华留学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七、管理体制
  教育部负责来华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本地区来华留学管理工作。来华留学教育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本机构内来华留学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八、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来华留学的主管部门,协调同级外事、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政府各部门和来华留学教育机构之间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
  九、宣传推介
  大力加强来华留学宣传和推介力度。整合国内国外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国内有关机构和我驻外使(领)馆、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在来华留学宣传方面的作用。加强“留学中国网”及各来华留学教育机构外文网站建设。
  十、招生录取
  改革来华留学人员招生录取办法,采取国际通行的审核、考查、考试等相结合的灵活招生方式。在完善预科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来华留学人员进入本科专业学习标准。严格新生学籍及学历电子注册制度。
  十一、培养模式
  不断创新来华留学教育培养模式。鼓励来华留学教育机构积极探索,进行学历教育弹性学制试点,以多种形式将来华留学教育延伸到国外。研究开展来华留学网络教育和远程培训的可行性。
  十二、专业课程
  打造品牌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建设对来华留学人员更有吸引力的专业课程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着力打造汉语授课品牌专业,开设一定数量的英语授课学位课程,重点支持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优势的学位课程,提高其国际影响力。
  十三、师资建设
  加强来华留学师资队伍建设。结合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外语教学等方面的能力培训,完善来华留学教师业绩评价办法,使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精通教学、关爱学生的优秀教师成为来华留学教育的骨干力量。
  十四、质量保障
  构建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来华留学教育条件、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的评估,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增强来华留学工作办学特色。逐步确定一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
  十五、教育管理
  积极推动来华留学人员与我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趋同化,加强中国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和国情教育,帮助来华留学人员客观了解中国社会发展情况。
  十六、管理队伍
  完善来华留学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机制建设,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爱岗敬业、熟悉外事、精于管理的留学人员管理工作队伍。
  十七、生活服务
  改善来华留学人员的后勤生活保障制度,不断优化来华留学环境,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为来华留学人员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完善来华留学人员医疗保险体系。
  十八、社会实践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来华留学人员勤工助学提供便利,为实习实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教学与实习对接、课堂与社会衔接的教育机制。
  十九、奖学金体系建设
  保证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规模稳定增加,逐步推行奖学金各项内容货币化改革。鼓励并支持地方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然人设立各类来华留学奖学金。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奖学金体系。
  二十、毕业生联系工作
  加强与来华留学毕业生的联系。依托相关直属单位开展来华留学毕业生工作,视工作发展需要申请设立专门机构。鼓励并支持来华留学毕业生成立海外校友会。
  附:留学中国计划分项目工作进程规划表

  附件:1.留学中国计划分项目工作进程规划表.doc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0928/001e3741a2cc0e0bdf07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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