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取消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2:27:36  浏览:900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取消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取消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管〔2004〕70号


市直各部、委、办、局,市属各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为减轻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公务用车的成本,体现对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的关心,决定从2004年11月1日起,取消市直机关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制度。现将《关于市直机关取消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市直机关取消中午班车

实行午餐补贴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减轻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公务用车的成本,体现对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的关心,决定从2004年11月1日起,取消市直机关中午班车,实行午餐补贴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午餐补贴发放范围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含政府派出机构)。

第三条对符合午餐补贴发放范围人员,结合每月出勤情况,按每人每月补贴220元的标准核发。

第四条各单位午餐补贴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从其他经费列支。

第五条午餐补贴的发放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从2005年1月起,统一存入个人e通卡中。2004年11月至12月期间的午餐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午餐补贴的发放范围由各单位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实,经单位领导核定后造册发放。

第七条配有公务车的各级领导中午使用公务车回家的,不得发放午餐补贴。

第八条各单位不得自行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对规定范围以外人员发放午餐补贴,不得虚报冒领。

第九条符合发放午餐补贴的工作人员,如因出差、休假、病事假等超过3天以上的,应扣发相应的午餐补贴。

第十条市直机关实行午餐补贴后,各单位不再安排公务车辆接送干部职工中午上、下班,并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对巧立名目,擅自多发、超范围发放补贴、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市级事业单位;其他市级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内参照执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5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藏党发〔2007〕9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自《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藏委厅〔2001〕18号)颁布以来,经房改部门批准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房改部门批准,国有企业将自有闲置土地用于本企业集资合作建房,或出售自有闲置土地筹集资金用于本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免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第四条 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房改的,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国有企业使用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几种情况:
(一)国有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土地,为本企业职工修建集资合作建房,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二)国有企业出售闲置土地筹集房改资金的,出售所得资金在其所批准的房改方案所需资金范围内的,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三)国有企业出售闲置土地筹集资金进行房改的,出售所得资金超过其所批准的房改方案所需资金范围的,超出部分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四)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的,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第六条 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修建集资合作建房和商业开发混合建设进行房改的,土地出让金按以下方式列支:
(一)修建集资合作建房与商业开发用地可以分开的,修建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商业开发用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二)集资合作建房与商业开发混合建设,用地无法分开的,按照政策性住房和商业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其中:集资合作建房分摊的应缴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商业开发所分摊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政策性住房和商业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以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数据为准。
第七条 使用土地出让金审核程序:
(一)国有企业先向主管部门提交企业房改方案、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入库单据、要求使用土地出让金请示以及有关材料,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无误后,由企业主管部门向同级房改部门申请,并附企业房改方案和企业要求使用土地出让金的请示等资料。
(二)房改部门负责审核同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企业房改方案和使用土地出让金申请,并在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当地国土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三)国土部门根据房改部门的审核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同级财政出具土地出让金使用确认文件和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文件。
(四)财政部门根据房改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审核确认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负责向国有企业办结土地出让金使用手续。
第八条 国有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财政基金收支管理,企业已获申请批准使用的土地出让金必须存入企业房改基金专户,专项用于企业房改。
第九条 国有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房改方案,不得擅自扩大盘活土地面积,骗取土地出让金。企业申请使用土地出让金必须用于企业房改,严禁挪作他用。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资金监管,发现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条 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利用土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参加房改人员的身份和申请使用土地出让金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房改部门要认真审查国有企业房改方案;国土部门要严格审核国有企业申请的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面积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财政部门要严格办理核拨申请使用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及土地出让金金额。
第十一条 建设(房改)、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在企业使用土地出让金过程中不执行自治区统一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改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文明办[2005]2号

  近年来,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设施功能配套完善,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队伍机制健全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决定,命名中国科学技术馆等70家单位为“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示范基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设施功能,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活动基地的参与性、互动性、实践性、教育性,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名单

北京市:

  中国科学技术馆 中国儿童中心 北京市少年宫 北京市青少年科学技术馆

天津市:

  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唐山市科技馆

山西省:

  太原市儿童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辽宁省:

  沈阳科学宫 大连市青少年宫

吉林省:

  长春市宽城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

上海市: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上海科技馆 中国福利会少年宫

江苏省:

  南京市青少年官 无锡市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浙江省:

  东海少年军校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合肥市少年宫 蚌埠市科学技术馆

福建省:

  福建省科技馆 厦门市青少年宫 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

江西省:

  江西省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南昌市少年宫 全国中小学陶艺培训基地

山东省:

  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 青岛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河南省:

  河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洛阳市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湖北省:

  沙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武汉市青少年宫

湖南省:

  长沙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雨花营地 益阳市南县未成年人体验式德育基地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广东省: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共青团深圳市委教育基地 广州市少年宫

海南省:

  海口市青少年官 文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植物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重庆市:

  重庆市少年宫南湖少儿野营基地 重庆市五云山寨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四川省:

  四川省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少年宫

贵州省:

  贵阳市青少年宫 贵阳市南明区少年宫

云南省: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巴松措青少年活动营地

陕西省:

  陕西省科学技术馆 陕西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甘肃省: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庆阳市青少年宫

青海省:

  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青少年宫 克拉玛依市青少年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库尔勒三十团“双丰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石河子文华航模辅导站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